玉办发〔〕号 各党组、党(工)委,各乡镇政府,市直各部门,各事业单位,驻玉有关单位: 《玉门市保障酒泉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8月17日 中共玉门市委办公室年8月17日印 打印:张燕 校对:张浩龙(环保局) (共印份) 玉门市保障酒泉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方案 环境保护督察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一系列战略部署和加快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的一项重要工作。根据《中共酒泉市委办公室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酒泉市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的通知》(酒办发〔〕16号)和《中共酒泉市委办公室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环境保护督察的通知》(酒办电〔〕号)文件要求,酒泉市环境保护督察组第二督察组于8月22日进驻玉门,开展环保督察工作。为确保酒泉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顺利实施,现就各项保障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督察工作安排 (一)督察内容 通过督察,了解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情况,有关部门环境保护职责落实和工作推进情况,乡镇党委和政府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情况。 (1)中央和省级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投诉问题办理情况,中央和省级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2)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情况。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配套办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贯彻落实和执行情况。 (4)市委、市政府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情况和研究部署环境保护工作,解决环境保护问题情况;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完成及工作绩效考核情况;市委、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法院、检察院环境保护职责落实情况。 (5)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情况,包括辖区内流域、水系及其支流水质改善情况,乡镇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重要湿地、湖泊水库及地下水水质保障情况,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与改善情况,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情况,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情况。 (6)年以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年度计划方案、工作安排、十项重点任务推进,包括产业结构调整优化、清洁生产、煤炭管理与油品供应、燃煤小锅炉整治、工业大气污染治理、城市扬尘污染控制、机动车污染防治、建筑节能与供热计量、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投入、大气环境管理等,以及督查落实、自查总结及其它工作开展情况)。 (7)年以来水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年度计划方案、工作安排、任务推进,包括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城镇生活污染防治、农业农村污染防治、促进经济结构转型、有效提高用水效率、保障群众饮用水安全、节约保护水资源、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湖库湿地环境保护、水环境质量管理、环境执法监管等11个方面38类项重点工作任务,以及督查落实、自查总结及其它工作开展情况)。 (8)土壤污染现状调查及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年度计划方案、工作安排、任务推进、督查落实、自查总结及其它工作开展情况)。 (9)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集中供热等污染治理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城市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生活污泥无害化处置、管网配套、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等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二)督察方式 主要采取听取汇报、调阅资料、个别谈话、走访问询、受理举报、现场抽查等方式开展工作。 (三)督察组人员 酒泉市环境保护督察组第二督察组由酒泉市政协副主席何春山任组长,酒泉市委督查室副主任马伟、酒泉市环保局副局长姚璞任副组长,成员以酒泉市环境保护督察第二督察组工作人员为主,共10人。 (四)督察时间及工作安排 第二督察组于8月22日进驻玉门,开展为期10天的现场督察,用5天时间开展案件梳理分析归档。具体安排为: 1、第一阶段(10天) (1)召开见面沟通会。督察组组长、副组长与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沟通情况,通报督察工作任务和时间安排,并就做好督察工作听取意见。 (2)召开督察玉门市工作动员会。市委、市政府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市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各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及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需要参会的人员(根据督察组要求确定)列席会议。 (3)召开督察玉门市工作汇报会。动员会结束后,随即召开汇报会,市委、市政府班子领导成员,市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需要参会的人员(根据督察组要求确定)参加会议。 (4)走访问询。督察组对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进行走访问询,了解环保职责落实和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并调阅有关资料,对梳理发现的问题或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核实。 (5)个别谈话。根据督察组确定的谈话范围,督察组组长、副组长分别进行个别谈话。 (6)查阅资料。督察组集中一定时间,对全市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查阅,并根据情况随时调阅相关资料。 (7)受理信访。督察组进驻期间,对督察组和酒泉市交办的信访案件,经梳理后向相关部门交办。 2、第二阶段(督察汇总分析)(5天) 督察组对督察情况及案件进行梳理和分析。 二、筹备工作安排 各项筹备工作在督察组入驻前完成。 (一)制定保障工作方案 制定印发《玉门市保障酒泉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方案》。 (二)成立保障工作机构 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保障酒泉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综合保障、联络信访督查、宣传报道3个工作组,3个工作小组从市直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采取集中办公方式,设立2间会议室作为临时办公场所,全体工作人员均脱离原工作岗位,在临时办公场所驻守办公,全面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各工作组所需办公设备由各抽调单位负责自行解决。安排3名有一定经验的人员,负责信访电话接听、信访信件拆阅整理等工作。 (三)资料准备 1、第一批调阅资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配套办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贯彻落实和执行情况。(市委办、政府办负责,按督察组要求规范提供) (2)市委、市政府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情况和研究部署环境保护工作,解决环境保护问题情况;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完成及工作绩效考核情况;市委、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环境保护职责落实情况。(市委办、政府办牵头,各有关部门按照《玉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职责分工,按要求规范提供) (3)中央和省级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投诉问题办理情况,中央和省级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由市环保局牵头,市委办、政府办、建化园区、经济开发区、老市区、发改局、能源局、财政局、人社局、林业局、水务局、国土局、住建局、文广局、工商质监局、工信局、食药局、安监局、城管执法局、畜牧兽医局等相关部门配合,按要求汇总提供) (4)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情况。(由市林业局牵头,国土局、环保局、农牧局、水务局、工信局、能源局、畜牧兽医局、昌马乡、清泉乡等部门配合,按要求汇总提供) (5)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情况,包括辖区内流域、水系及其支流水质改善情况,乡镇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重要湿地、湖泊水库及地下水水质保障情况,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与改善情况,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情况,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情况。(由市环保局牵头,农办、国土局、水务局、住建局、林业局、农牧局、畜牧兽医局等部门配合,按要求汇总整理提供) (6)年以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年度计划方案,工作安排,十项重点任务推进,包括产业结构调整优化、清洁生产、煤炭管理与油品供应、燃煤小锅炉整治、工业大气污染治理、城市扬尘污染控制、机动车污染防治、建筑节能与供热计量、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投入、大气环境管理等,以及督查落实、自查总结及其它工作开展情况)。(由市环保局负责,各园区、各乡镇以及财政局、发改局、工信局、住建局、公安局、工商质监局、食药局、能源局等相关部门配合,按要求汇总整体提供) (7)年以来水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相关资料(年度计划方案,工作安排,任务推进,包括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城镇生活污染防治、农业农村污染防治、促进经济结构转型、有效提高用水效率、保障群众饮用水安全、节约保护水资源、重点流城水污染防治、湖库湿地环境保护、水环境质量管理、环境执法监管等11个方面38类项重点工作任务,以及督查落实、自查总结及其它工作开展情况)。(由市环保局负责,各园区、各乡镇以及发改局、教育局、财政局、工信局、国土局、住建局、农牧局、林业局、水务局、商务局、卫计局、安监局、工商质监局、畜牧兽医局、人民银行玉门支行等相关部门配合,按要求汇总整体提供) (8)土壤污染现状调查及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年度计划方案、工作安排、任务推进、督查落实、自查总结及其它工作开展情况)。(由市环保局负责,住建局、国土局、农牧局、水务局、林业局、卫计局、工信局、安监局、工商质监局等部门配合,按要求汇总提供) (9)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集中供热等污染治理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城市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生活污泥无害化处置、管网配套、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等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建化园区、经济开发区、老市区、住建局等相关部门按要求汇总提供) 三、重点工作安排 (一)认真办理信访案件。联络信访督查组要扎实做好环保督察组交办的信访案件协调工作。信访案件统一受领,按照“行业管理、区域管理”原则,及时交由相关部门负责办理。将信访案件的办理作为解决辖区突出环境问题的重要举措,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办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按时反馈办理情况,认真审核上报材料。 (二)客观引导舆论宣传。宣传报道组要扎实做好环保督察组督察期间的舆论引导和宣传工作。组织好相关媒体参加有关会议活动,根据督察组安排,及时公布举报电话、邮箱,负责发布权威充分的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有针对性做好突发舆情疏导化解工作。 (三)全力做好安全防范。综合保障组具体负责督察组驻地及外出期间的安全保障和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结合实际,周密部署督察组驻地安全保卫工作,选派专人负责发现和疏导来访人员,防止发生群访、群闹事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做好督察组督察期间安保工作,杜绝栏截、围堵等问题出现。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园区、各乡镇、各部门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新思想以及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考察甘肃时“八个着力”指示精神,以及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等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充分认识环保督察的重要性,把迎接和配合做好环保督察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自觉诚恳地接受监督检查,全力以赴迎接和配合做好督察各项工作。 (二)积极配合督察。开展环境保护督察,是国家、省市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制度设计和具体行动。各园区、各乡镇、各部门要正确对待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认真总结督察问题整改情况,按照督察组要求及时、全面提供有关工作资料,全力配合做好督查各项工作。 (三)加强协调部署。各园区、各乡镇、各部门要尽快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及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尽快确定1名分管领导和1名具体联络人员,认真上报督察信息,做好督察组走访调研及督察各项准备工作。 (四)迅速开展整改。各园区、各乡镇、各部门要针对督察中发现和指出的环境问题,逐条逐项研究制定具体的整改落实方案,进一步细化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和时间节点,积极开展整改工作,确保尽快整改到位、落实到位、销号到位,形成闭环管理。 (五)认真准备资料。各园区、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准备工作汇报材料及各项工作资料,并按督察组要求,及时规范送达。所有调阅资料均需规范建档,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提供。 五、纪律要求 (一)服从指挥调度。所有人员必须服从安排,自觉接受组长调配,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 (二)严守工作纪律。督察期间,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按时到岗,严守工作纪律,落实工作制度,并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 (三)定时报告工作。督察期间实行工作动态日报告制度,各小组每天下午五点以前,要将当天工作进展情况以《工作动态》形式报市委、市政府。 附:玉门市保障酒泉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玉门市保障酒泉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陈炎人酒泉市委常委、玉门市委书记 何正军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李琳娜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曹建宏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刘文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仲应兵市政府副市长 李红市政府副市长 董天文市政协副主席 成员:何世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建化工业区管委会主任、玉门东镇党委书记 王富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梁秉国老市区管委会主任 田建春铁人王进喜纪念馆馆长、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周建斌市公安局局长、督察长 王小军市委政研室主任 鱼生智市委督查室主任 刘永东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丁国威市监察委副主任 代建春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党建办主任 韩朝晖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外宣办主任 鲁强市发改局局长 张维明市工信局局长 贾万泰市财政局局长 李建军市国土局局长 梁志雄市环保局局长 党延军市住建局局长 焦红钧市水务局局长 李金明市农牧局局长 周清市林业局局长 李培峰市商务局局长 曾福军市文广局局长 张辉荣市食药监局局长 王志皋市安监局局长 高天武市工商质监局局长 张惠斌市信访局专职副局长 李增军市广播电视台台长 高正升市旅游局专职副局长 孙海军市畜牧兽医局局长 任园庆市城管执法局局长 邓雪娟市能源局副科级干部 总联络员:梁志雄市环保局局长 工作职责:主要负责督察组在玉门期间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调度指挥等,汇总分析相关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及时研究决策督察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3个工作小组: (1)综合保障组 组长:曹建宏市委常委、统战部长 副组长:田建春铁人王进喜纪念馆馆长、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王小军市委政研室主任 成员:代建春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党建办主任 梁志雄市环保局局长 杨召军市委办公室副主任 谢德荣市发改局副局长 史玉宝市国土局副局长 肖立明市住建局副局长 许建贤市林业局副局长 张新荣市水务局农村饮水安全办公室主任 徐宪文市环保局副局长 邓雪娟市能源局副科级干部 联络员:杨召军市委办公室副主任 工作职责:负责协调督察组交办安排的相关事项,做好督察组的驻地值班,调度协调其他各组工作,协调部门做好督察相关保障工作;根据督察组工作资料清单,组织政府各相关园区、乡镇、部门准备有关资料,负责会务保障工作,起草市委、市政府领导出席相关会议的讲话、会议主持词等,整理会议记录、制发会议纪要;主要对接督察组综合协调各项工作;根据督察组确定的个别谈话范围和日程,做好通知被谈话人至谈话地点等工作;根据督察组调研、走访和座谈要求,确定参加人员和时间、地点,并做好相关衔接工作;负责督察组督察出行、食宿安排、办公用品及生活用品保障工作;负责保障督察组会议室会场布置;负责督察组工作用车需要,安排督察组工作期间的接送工作。具体任务分工如下: 1、做好联络工作。及时掌握督察组人员进驻情况,协调各组做好进驻前相关准备。与督察组总协调人沟通,确认督察组人员名单,协调综合保障组做好接站安排。根据需要筹办见面沟通会、情况汇报会、工作例会等相关会议。(责任单位:市委办、政府办、环保局) 2、做好协调工作。对接督察组综合协调组,受领督察组交办的任务,如调阅资料、个别谈话、调研走访等任务。根据督察组安排,提前安排调阅资料,协调做好个别谈话、座谈问询、现场核查等工作。(责任单位:市委办、政府办、环保局) 3、做好谈话工作。按要求提供县级以上领导名单和简历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名单,通知谈话领导。(责任单位:市委办、组织部) 4、做好保障工作。负责督察组出行用车、食宿安排、办公设备、生活用品以及安全保卫等保障工作。(责任单位:市委办、政府办、公安局、环保局) 5、做好调阅资料准备工作。按照督察组要求,及时通知相关部门按时提供调阅资料,并审核通过后上报。 (2)联络信访督查组 组长:仲应兵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鱼生智市委督查室主任 刘永东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成员:梁志雄市环保局局长 张惠斌市信访局专职副局长 丁国威市监察委副主任 马风林市公安局副局长 何玉辉市环保局副局长、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 李宏亮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联络员:何玉辉市环保局副局长、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 工作职责:根据督察工作进程和督察组要求,协调安排好督察园区、部门、乡镇的具体联络工作;完成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它工作。负责制定信访工作保障方案,协助督察组做好来电来信的登记等工作;对督察组交办的环境信访问题进行移交转办,督促做好调查处理,并及时做好调查结果反馈工作;协助做好信访问题督察的现场协调相关工作;配合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具体任务分工如下: 1、负责对接受理环保督察信访全面工作,制订信访工作方案和突发信访事件应急预案,领受督察组关于信访工作的任务安排,按照部门职责做好来电来信来访的转办督办工作,指导全市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及信访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单位:信访局) 2、负责做好督察组交办的关于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调查、处理,督办各部门办理反馈工作;(责任单位:监察委) 3、负责做好日常维稳工作,及时处置群访、闹访等突发群体性事件稳控工作。(责任单位:公安局) 4、负责做好督察组交办环境问题和投诉问题的调查处理工作。(责任单位:政府办、环保局) (3)宣传报道组 组长:李琳娜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副组长:韩朝晖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外宣办主任 成员:李增军市广播电视台台长 刘勇兵市环保局党支部副书记 马晓光市网管中心主任 张浦市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联络员:刘勇兵市环保局党支部副书记 工作职责:负责配合督察组做好信息公开、新闻发布、通稿联络工作。负责制定《环保督察突发重大舆情应急预案》,及时做好舆论引导和疏导化解工作。具体任务分工如下: 1、按照环保督察组、《酒泉市关于开展环境保护督察的通知》和《玉门市保障酒泉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方案》要求,组织发布新闻通稿。(责任单位:宣传部、广播电视台) 2、按督察组要求,通过酒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督察工作新闻通稿,通过玉门市电视台和政府网站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督察主要任务、时间安排和工作方式,并公布督察组信访举报受理联系电话和邮政信箱。(责任单位:宣传部、广播电视台) 3、负责网络舆情工作,收集研判汇编督察期间舆情工作中的全局关键点、社会复方木尼孜其颗粒作用是什么白癜风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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