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门市人民法院 关于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律义务的通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两到三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部署,切实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根据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17年执行工作的安排部署,现就多年以来执行未结执行案件和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律义务通告如下: 一、多年以来在玉门市人民法院立案未执结的所有案件(含终结本次程序案件),全部列入本次集中执行案件范围。 二、即日起,凡负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应主动向玉门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如实申报财产,依法履行义务。凡拒不履行义务者,本院将按照“八个一律”的要求依法强制执行。 1、对被执行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一律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公开曝光; 2、对未结案件一律重新实施全方位财产集中查控措施; 3、对依法查封(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一律按最高价格降幅实施网络司法拍卖; 4、对隐匿财产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一律依法搜查其住宅和办公场所; 5、对无视法院通告规避和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一律采取司法拘留、罚款措施; 6、对涉嫌构成拒不执行法院裁判罪的被执行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对拒不协助、消极协助执行的有关单位和个人一律依法制裁; 8、联合有关部门共同对列入未结案件清单的被执行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一律实施禁止级信用惩戒措施。 三、严厉制裁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行、聚众哄闹、冲击执行现场等严重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四、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被执行人规避和抗拒执行违法犯罪线索、财产线索等相关信息。本院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予以严格保密,并实行奖励措施。 五、申请执行人应积极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并充分行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赋予的提起刑事自诉的权利,最大限度的保护自身利益。 六、案件进展情况由执行局及时向当事人通报,对穷尽执行措施后不能执行到位的,案件将列为执行不能案件退出执行程序,省法院将定期在甘肃法院网上公布全省列入执行不能的案件清单,受理当事人的举报。 七、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各市州中级人民法院、各县区市基层法院将在相关媒体定期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发布“基本解决执行难”专项行动相关信息,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社会各界予以 八、申请执行人和社会公众反映案件执行情况、举报被执行人下落或者财产线索,请向玉门市人民法院执行局举报,也可向省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或拨打诉讼服务热线举报。 玉门市人民法院举报-78 玉门市人民法院 年2月16日 赞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