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男子想开煤矿被骗50万! 概要刘某谎称自己在甘肃玉门的露天煤矿有钻探权,开采手续正在办理中。获得李某的信任后,以要交押金为由让李某先付定金50万元,收到50万元现金后将钱挥霍潜逃。年,刘某因涉嫌诈骗罪被榆林市公安局榆阳区分局上网追逃。年3月24日,刘某被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公安局鹅山派出所抓获,3月30日被榆阳分局押解回并刑事拘留。 警方调查发现,年3至4月份,刘某以购买肃北亨通吐鲁煤田开发运销有限责任公司吐鲁露天煤矿一块宽米,长米的煤田为由,向该煤矿的童某复印了这段煤田的相关手续。年6月份,李某通过朋友王某介绍认识刘某,刘某谎称其有甘肃玉门的露天煤矿钻探权,开采手续正在办理中。获得李某的信任后,刘某以煤田钻探需要交押金为由,让被害人李某先付定金50万元,同年6月8日,刘某与李某签订煤田钻探协议书一份,同年6月10日,李某通过中国农业银行榆林支行向刘某支付50万元,刘某收到50万元现金后将钱挥霍潜逃。 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既侵犯了合同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所有权,又侵犯了市场秩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规定,构成合同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刘晖犯合同诈骗罪的事实及罪名成立。被告人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鉴于其在侦查、审查起诉及庭审中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有悔罪表现,依法可从轻处罚。 为了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不受侵犯,打击刑事犯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判决刘某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万元。责令刘某退赔被害人李某人民币50万元。 点评:在签订合同时查清对方的主体资格,去当地公安机关查明自然人身份,去当地工商局查明企业资料,查公司运营状态,遇到对方口头承诺,甚至拿出政府文件及批文时,一定要慎重。要到相关部门认真核查该文件、批文是否真实有效,一旦发现被骗要及时报案,以便第一时间挽回经济损失。 消息来自阳光网 赞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