胸无城府人如玉, 腹有读书气自华。 为提升全民学习能力 推动全民诵读热潮 形成学以增智、学以立德、学以怡情、学以致用 的全民诵读氛围 “玉门市阅读朗诵协会” 即将成立啦 广大阅读、朗诵爱好者: 为进一步繁荣我市文化艺术事业,丰富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为我市广大朗诵爱好者提供一个相互学习、互相交流、共同提高的平台,活跃我市阅读、朗诵艺术活动。市文联拟成立“玉门市阅读朗诵协会”。 协会宗旨 让更多人养成读书、朗诵、思考、总结、分享、学习、成长的习惯,继承和发扬中国传统朗诵艺术,在文化的熏陶下,提升文化素养,培养高尚情操。 协会业务范畴 组织阅读、朗诵爱好者开展读书、朗诵交流、表演、培训研讨等活动。 成立目的 为提升整个城市市民素质而具化时代的责任与重大意义,弘扬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发掘艺术人才,以绚丽多彩的文化形式,展示我市文化艺术的多样性,为提升我市文化艺术的综合水平奠定坚实的基础。 入会条件 申请加入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协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协会的意愿; (三)能够积极参加本协会活动的阅读朗诵爱好者或在语言艺术领域具有一定影响的语言工作者。 入会程序 (一)本人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协会筹备小组审查通过; (三)报请玉门市文联批准后发给会员证; 报名方式 凡愿意加入玉门市阅读朗诵协会的人士,可自行下载《阅读朗诵协会会员登记表》,填好后报市文联(玉门市新市区政府统办楼室)。 联系人:周欣 手机: 附件1.《朗诵艺术协会会员登记表》; 附件2.《玉门市阅读朗诵协会章程(草案)》。 会员登记表 玉门市阅读朗诵协会章程 (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协会全称:玉门市阅读朗诵协会。第二条协会是由朗诵专业人士以及社会有关人士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专业性社会组织。第三条协会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弘扬社会主义主核心价值观,繁荣玉门文艺事业,加强玉门与省内外阅读和朗诵爱好者的交流与合作,不断推出内容健康、格调清新、积极向上、具有强烈艺术感染力的诗书朗诵作品,并通过开展阅读、朗诵活动,建立创作与鉴赏的新平台,推进文学创作,普及朗诵艺术,促进大众养成阅读习惯,丰富民众文化生活,提升城市文化品位,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要。第四条本协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玉门市文联的指导和管理。 第五条协会住所为玉门市文联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协会的业务范围 1.组织举办读书交流分享等研讨交流活动; 2.推广普通话,指导、实施朗诵艺术、播音主持、演讲等培训; 3.培养举荐朗诵、播音主持、演讲等艺术人才; 4.开展跨地域文艺学术交流; 5.组织会员参加国内各种大中型专业比赛; 6.组织承办各类朗诵、演讲专业比赛和表演; 7.结合自身业务,繁荣文化市场。 第三章:会员第七条协会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本协会的全体会员为玉门市文联的团体会员;第八条申请加入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协会的章程;(二)有加入协会的意愿;(三)能积极参加本协会活动的朗诵爱好者或在语言艺术领域有一定影响的语言工作者。第九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一)本人向协会提交入会申请书;(二)两名以上理事推荐(首批会员由两个发起人推荐); (三)经理事会讨论通过(首批会员由筹备小组讨论通过);(四)由理事会(或筹备小组)报请市文联批准后发给会员证;第十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类表演、比赛、培训、交流活动;(三)获得协会服务的优先权;(四)对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本协会的决议;(二)维护协会合法权益;(三)积极参加协会活动,完成协会交办的工作;(四)努力提高个人及本协会的语言艺术水平; (五)向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按规定交纳会费(暂定为每年每人XXX元);第十二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协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协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第十三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一)制定和修改章程;(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四)决定终止事宜;(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第十五条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十六条会员代表大会每五年一届。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第十七条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第十八条理事会的职权:(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二)选举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罢免主席、副主席、秘书长;(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实体机构;(七)决定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八)领导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第十九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二十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第二十一条 理事从会员代表中选举产生。 第二十二条协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二)在协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并有能力、有精力组织协会各类活动;(三)主席、副主席、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第二十三条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第二十四条主席、副主席、秘书长任期五年。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玉门市文联审查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第二十五条协会法定代表人由主席担任。如因特殊情况需由副主席或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报玉门市文联审查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协会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第二十六条协会主席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三)代表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第二十七条协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一)协助主席、副主席开展协会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二)协调各分会(专业委员会)、实体机构开展工作;(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提交理事会决定;(四)联络协调相关单位开展朗诵表演、比赛、培训、交流活动;(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二十八条协会经费来源:(一)会费;(二)捐赠;(三)政府资助;(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五)利息;(六)其他合法收入。第二十九条协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第三十条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第三十一条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第三十二条协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第三十三条协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四条协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五条对协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第三十六条协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三十七条协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第三十八条协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第三十九条协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第四十条协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第四十一条协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协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本章程经玉门市阅读朗诵协会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第四十三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协会的理事会。 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 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 读书可以滋润心灵 开启心智,去除浮燥 你多久没读书了? 多久没大声朗读了? 是否还在每天做个低头族沉迷手机无法自拔? 那就快来加入“玉门市阅读朗诵协会”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