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玉门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乌龙事件导致的储蓄存款合同纠纷案件。 案件回顾 原来,案件的原告称在几年前将元存入银行,银行向其开具储蓄存折一份。近期,自己用钱去取时,发现存款不翼而飞,甚是气愤,当即要求查询取款单据及相关记录,更不可思议的是取款单上的签名不是自己所签,也从未委托他人办理,取款无果后将银行诉至法院。 审理经过 庭审中,被告出具了原告办理该项业务的相关凭证,显示该笔款项是在存折办理挂失后被提取,并且转入原告的其他账户,而办理该项业务的签名字迹与原告委托他人办理银行业务的笔迹相符,经原告与被告认真沟通、核对证据后,此事确系自己将身份证交于他人委托其办理开户存款、挂失等业务,后该笔款项又存入原告其他账户,因年久原告忘记,遂持挂失存折到银行取款。最后,原告经慎重考虑后主动撤回了起诉。 法官提示 本案虽然只是一场乌龙事件,但是却值得我们深思。对于个人而言,在办理银行存取款、信用卡等业务时,应亲力亲为,如有特殊情况需委托他人办理,相关委托手续应明确具体,同时要妥善保管身份证等相关证件,防止被不法分子利用;对于银行而言,同样在办理业务时应认真核对相关证件和委托手续,避免未尽到审慎审查义务而承担法律责任。 来源:甘肃省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者:石佳鹭 去下方写评论 玉门在线网——治白癜风用什么药北京白癜风到哪里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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