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9/4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9月23日上午,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王平,监察室四级调研员万建华一行赴玉门市人民法院专题督查执行款清理工作。玉门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院长杜金文,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朱雪琴,执行局局长邱文礼陪同督查。

督查现场,玉门市法院执行局局长邱文礼向督查组一行汇报了案件款的排查清理情况、未发放案件款的原因及今后对案件款发放的整改措施。

王平对该院执行案件款发放情况表示肯定,并提出要求。一是要建立完善的案件款发放管理制度。对已经执行的案件款进行登记,及时发放,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发放到位;对未执行完毕案件及新收案件实行分类、分团队管理;对无人认领的案款实行领导包干制,及时、准确进行清理。二是要加强监管力度。充分认识到案件款发放工作的重要性,在前期摸排工作的基础上,逐笔梳理与分类,明确责任,严格按照一案一账户的要求,做到账户管理统一,收、支规范,不落过、错过任何一笔案款,尽职收取当事人交付的现金,不得出现账目不清,款项不明的现象。三是要充分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对执行局全体干警严要求、高标准,只要出现关于案件款发放的信访问题则一查到底、对相关责任人追究问责;四是要加强执行指挥中心的职能作用。将一案一帐号的管理制度落到实处、规范划、扣、收支、发放的账目管理制度,对没有给付出的案件款相关情况及时反馈给案件承办人。

杜金文强调,严格按照上级法院要求,进一步抓好案件款清理、发放工作,设置专人管理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汇报、纠正并解决;切实发挥执行指挥中心的作用,由纪检监察组时刻履职监督,不允许发生案件款发放不及时的问题;严格落实案件款管理制度,夯实案件承办人责任制,对违反相关规定、发生违纪违法行为的案件,对办案人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约谈并严肃问责,根据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其他参会人员就案件款发放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贾程霞)

原标题:《酒泉市中院在玉门法院专题督查执行款清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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