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是全国普法办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地区授予的最高荣誉称号,是衡量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管理水平、法治建设、社会和谐的重要标尺。6月5日,全国普法办公室通报表彰了第四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共个县(市、区),其中甘肃省15个县(市、区)光荣入选。 |
“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是全国普法办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地区授予的最高荣誉称号,是衡量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管理水平、法治建设、社会和谐的重要标尺。6月5日,全国普法办公室通报表彰了第四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共个县(市、区),其中甘肃省15个县(市、区)光荣入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