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20日,省公安厅交管局秩序三处副处长李斌一行二人,在酒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石桂萍陪同下,深入玉门市督导检查冬季道路交通“百日安全行动”专项整治工作,市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周建斌、副局长张勇锋陪同检查。 期间,督查组听取了我市冬季道路交通“百日安全行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汇报,实地查看了国道线执勤执法服务站(巩昌河治超站)勤务执行情况,了解了重点路段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深入辖区重点运输企业检查了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车辆动态监控措施落实情况,分析了我市冬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就加强“百日安全行动”专项整治工作提出了要求。 督查组要求1一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要提高站位、强化担当,进一步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厅党委的部署上,坚决打赢冬季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大战天攻坚战。 2二要科学合理部署工作。要尽快布设清泉交警中队,加强国道线交通安全防控,切实加强道路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及时报送相关部门限期整改。 3三要紧盯路面管控不放松。严格落实路面勤务,提升路面见警率,严查严惩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将农村道路作为管控的重点,加快标准化交通安全检查劝导站建设,严格落实劝导勤务,确保农村道路交通安全。 4四要强化重点运输企业源头管理。要定期对辖区“两客一危”运输企业进行安全检查,督促企业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制度,落实24小时动态监控措施,对隐患突出的企业要集中约谈、曝光、停业整顿,倒逼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5五要切实加强宣传提示力度。要根据辖区天气状况,及时发布天气预警信息和行车安全提示,通过高频率、接地气、全覆盖的宣传提示活动,切实提升广大群众交通安全防范意识,筑牢事故预防第一道防线。 赞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