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栏目由大咖自助火锅KTV荣誉冠名) 网友反应问题: 吴书记您好:我是酒泉市驾考考生中的一名,从去年开始到现在开始考驾照,酒泉车管所的考试方式复杂路线变更了好几次,科二考试车辆破败不堪,在屡次考试中按照驾校教练指导的认认真真去考试,每次去都会有莫名其妙的方式挂了,那么多驾校挂的学员数不胜数,科目三考官冷言冷语,故意踩刹车导致挂科,电子系统错乱,操作正确,但是播报却不正确,简直令人费解,一次次的交补考费,坑人挂人,直到考作废。真的是令人无法接受,严重影响到了学员们的工作和生活,烦请吴书记管一管车管所的这种无作为,态度傲慢,驾考制造困难的这种坑人行为,如果问题无法解决,我将继续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情况。谢谢... 相关部门处理回复: 网民朋友:年5月15日,市局转来网民在地方领导留言板反映交警支队车管所驾照考试现象丛生,坑人无数的问题,经梳理自查,现回复如下:一、反映考试方式复杂,路线变更好几次的问题:交警支队车管所考试方式是严格按照《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和方法》(GA-)、《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规范》(公交管〔〕号)相关要求开展的且科目二考试场地路线没有发生过变更。科目三考试路线原为车管所内部场地路线,年3月,省公安厅交管局考试场验收组在对交警支队车管所考试场进行新标准升级改造验收时,提出该考试场科目三考试线路无双向四车道路段,线路车流量达不到60辆/小时等问题,交警支队车管所即知即改,将原有科目三考试路线进行了改造拓展,加入了车流量达到60辆/小时和双向四车道路段,使科目三考试场符合了《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置规范》(GA-)要求,顺利通过了升级改造验收。二、反映科目二考试车辆破败不堪的问题:目前,交警支队车管所科目二考试场有考试车10辆,其中SVWLED型桑塔纳8辆,手动挡SVWAH型桑塔纳1辆,自动挡SVWGS型桑塔纳1辆,车辆全部在年检有效期内,每天考试前考场工作人员都对车辆进行例行检查测试,确认符合考试条件后方投入考试,参考人员在考试中可以根据自己所申请考试驾照类型自愿要求使用哪个车型的车考试。三、反映科目三考官冷言冷语、故意、踩刹车和电子系统错乱的问题:按照《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规范》第十九条规定:“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应当按照报考的准驾车型,选定对应考试车辆,在考试员的同车接待下,由考生在随机抽取的考试路线上,按照考试指令完成考试。……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使用计算机考试系统的,应当人工随车和计算机考试系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判。”自年12月26日交警支队车管所科目三考试场启用计算机评判系统以来,一直严格执行这一规定。在驾驶人科目三考试过程中,考试员向学员发考试提示是违规行为,为落实这一规定,交警支队车管所要求考试员在科目三考试过程中不得与考试学员交谈,只在考试结束后对学员考试情况进行点评。今年3月,省公安厅交管局考试场验收组对交警支队车管所考试场改造升级情况进行了测试验收,科目二、科目三考试系统符合考试评判要求。投诉考试系统电子错乱的问题,考试过程中没有发生过,交警支队车管所以前也没有收到此类投诉,接到该舆情反映后,交警支队车管所对近期考试音视频资料抽查中,也没有发现此类问题。感谢网民对交警支队车管所驾考工作的监督,今后,交警支队车管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各项要求,进一步改进作风,服务好人民群众。特此回复。 网友反应问题: 尊敬的书记您好!我于年11月订购了玉门市品尚豪庭1#楼的一套住房,并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商品房出卖人为玉门市荣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约定交房时间为年12月30日之前。我于近期多次前往品尚豪庭商品房营销中心,该中心都是处于关门的状态,通过咨询玉门市房管局得知,该公司目前无资金可以继续修建已预售的商品房。但是玉门市荣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玉)房预售证第014号,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三款“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的商品房才可以进行预售,那么现在该公司已预售的商品房无资金、无施工进度的情况该如何解释?并且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所得款项应当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商品房预售款监管的具体办法,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制定。”,我想了解玉门市荣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售商品房所得款项用到了那些方面?另外我还想咨询,依据目前商品房建造情况,我(买受人)单方面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是否违约,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 相关部门处理回复: 网民你好,经调查,品尚豪庭御园住宅小区建设项目由玉门市荣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公司法人徐某某。该项目于年4月经市发改局批准立项,年6月开工建设,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17.98万平方米,其中住宅12.13万平方米,套;商业门店3.12万平方米;地下2.73万平方米。年9月25日依法取得了1#、5#住宅楼《商品房预售许可证》,1#、5#楼总建筑面积1.19万平方米,其中住宅0.99万平方米,96套,商业0.2万平方米,14间。年12月1日依法取得了17#二段、18#商业楼《商品房预售许可证》,17#二段、18#商业楼总建筑面积0.95万平方米,共计24间商铺。截至目前,该项目地下人防工程基本完工,1#、5#住宅楼主体封顶,17#、18#商业门店主体三层施工,以上建设工程至年12月(冬季施工)停工后,由于开发企业资金困难至今未复工。办理预售楼栋已收取预售款大多仅为首付款,且大多首付款不足首付比例,已收取的预售资金基本上全部用于人防工程和住宅主体建设,与工程建设进度支付金额差距较大,不足以支付项目后期开发建设。针对商品房建设,玉门市房管局将积极配合住建局和品尚豪庭开发企业,积极筹措资金,协调建设单位尽快复工。针对网民反映的买受人单方面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否违约,是否支付违约金建议如下:商品房网上签约备案是规范商品房交易行为,维护买卖双方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商品房预售合同》网签后要经买卖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并在玉门市房地产管理局办理备案手续,买卖双方要根据合同约定履行相关责任。如果一方违约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对合同约定事项有异议的,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玉门市房地产管理局年5月25日 网友反应问题: 书记,您好!我是北门二队的其中一员,在玉门镇政府人员棚户区改造工作中,屡次欺瞒群众,意图混淆群众的意见(无人同意,镇政府工作人员不对自己的言行负责,对他人造成影响),在棚户区改造政策中,我们无应该得到的补偿(房屋价值补偿,搬迁、临时安置补偿,停产、停业补偿),在量房中所量面积均被缩小,并且改造要对我们收取改造费用,我们的政府服务对象是群众,而不是开发商吧!请书记帮助我们解答... 相关部门处理回复: 网友:你好!据你反映的问题,经调查:一、玉门市政国道北门段棚户区目前有二层以上建筑7座,其余全部为平房,因年久失修,部分已为危房,为了改善国道北门段沿路整体面貌,提升城市品位,提高群众生活质量,计划从年12月开始至年10月对国道两侧商业网店及企业进行改造,并向市政府提交了《玉门市国道北门段棚户区三产网点改造提升方案》,市政府办于年11月27日批复,同意了改造方案。二、改造建设方式:1、按照改造方案,国道两侧商户和企业以自我改造为主,不征收征用房屋,且不改变原有土地性质基础上以自建、联建或代建的方式进行拆除改造。原则上二层楼以上只改造不拆除新建,旧平房拆除(自建)享受补偿,即:三产门店房元/㎡,自住房元/㎡。2、因多数三产网店业主不愿意进行自建,经多次召开会议,都愿意通过代建的形式进行改造,住户门店及住房按照拆除面积1:1还建,住户需按安置价支付部分修建成本。三、房屋测量:我们成立测量组由镇、村、组干部及村民代表5人组成。测量时提前召开了会议,明确了测量的方式、方法和时间。测量的数据都是在房主在场并确认签字的,不从在测量时面积缩小和不公的现象。四、关于相关政策的落实问题:由于国道北门段棚户区改造不征收征用房屋,且不改变原有土地性质基础上以自我改造为主,整体改造方案中只有拆除改造费用,不存在其它补偿费用。玉门镇人民政府 网友反应问题: 尊敬的吴书记:您好!我是一名经营玉门市到三道沟班线车司机兼车主,去年4月玉门市新汽车站启用,全部班线班车改从新汽车站发车,对此我们非常赞同,毕竟老车站设施老旧,环境脏乱,新车站环境设施都比较好,有利于旅客出行和改善交通环境,但是三道沟在玉门西面,情况比较特殊,距离玉门市公路里程较近,大部分旅客习惯在老车站等车,在老车站等车的旅客大部分被黑车(无证车辆)拉走,严重影响客运班线车的上座率,为此我们向玉门运管所提出,玉门到三道沟的班线车从新车站发车后顺路经过老车站,顺便把在老车站候车的旅客拉上,即停即走,几次协商,运管所坚决不同意,理由是在老车站候车的旅客,包裹行李都没有经过安检,存在很大安全隐患,旅客乘车必须到新车站,为顾全大局,确保客运安全我们服从管理。但是,才过去半年时间,现在玉门到花海镇,玉门到双塔等班线车辆却全天停在老车站路边等客,拉客,看见远处有旅客过来,出租车,私家车,班线车蜂拥而上,拉拉扯扯,有的两个人同时乘车被不同的人拉上不同的车上,难道这些旅客包裹行李就不需要安检吗?就不存在安全隐患吗?如此乱象是主管部门没有看见还是不作为,当初启用新车站制定严禁出租车、私家车、班线车到老车站等候拉客的政策只执行了半年就不了了之,多次反映到当地有关部门,可乱想依旧,烦请书记百忙中过问此事。 相关部门处理回复: 网民您好:您于4月26日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向省委书记林铎留言,反映玉门市客运市场有关问题。对此,我们高度重视,立即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一、关于“不允许客运班车在在老汽车站顺路载客”问题玉门新市区汽车站刚开始运行时,玉门市政府从车站的顺利运行、安全监管、规范管理等角度考虑,决定玉门市汽车站进站车辆不得在老汽车站停车载客,要求所有车辆都必须在新市区汽车站候车载客发车。二、关于“玉门市新车站搬迁后严重影响客运班线车上座率”的问题近年来随着私家车的不断增多和高铁的开通,玉门客运班线客流量逐年以25-30%的速度骤减。尤其是年4月6日玉门市新汽车客运站正式投入运营后,由于汽车客运站位置变化,新老两站相距3公里以上,群众乘车习惯一时很难改变,其中三道沟等班线乘客乘车需要走回头路,乘客出行费用增加(乘车需先乘坐公交或出租到新车站,费用增加约1—6元),致使班线车客源再次流失。对此,市上也通过增加市内公交的班次的办法,尽量方便乘客乘车,降低出行成本,但效果不明显。三、关于“玉门市至花海、玉门市至双塔等班线车辆在老汽车站等客、拉客”的问题为不影响群众的正常出行,解决现实存在的问题,按照《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相关条款,在不违反客运站场管理规定和安全管理要求的前提下,玉门至花海和玉门至三道沟的班线车辆可在进站报班前先在老汽车站候车载客,免费将乘客拉运到新车站,然后乘客进行购票、安检,车辆进行报班、安检、发车,同时市汽车站做好客运稽查,严防发生不进站发班的安全隐患。故不存在“玉门市至花海、玉门市至双塔等班线车辆在老汽车站等客、拉客”的问题主要是进站前在老汽车站候车载客,而不是出站后在老汽车站等客拉客,且三道沟班线的车辆也可以在老车站候车载客。四、关于“出租车和‘黑车’争抢客源”的问题年4月6日新汽车站运行后,市交通局一直安排执法人员在汽车站、火车站等重点路段开展蹲点执法,严厉打击查处私家车非法载客和出租车违法载客行为。同时,市交通局积极与公安交警、城市执法局等部门进行协作,加强对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的打击查处。针对玉门至三道沟“黑车”难以打击的问题,市交通局还与瓜州运管局开展了配合执法、证据共享,形成两县市运管联动机制,严厉查处“黑车”违法营运行为。同时,大力宣传“黑车”的危害性,号召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拒乘非法营运车辆,积极举报非法营运行为,营造安全规范的客运秩序。以上回复,如有异议,请向市交通局咨询,联系。 来源:人民网领导留言反馈 去下方写评论 玉门在线网——北京哪里治疗白癜风最好有什么方法治白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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