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门市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玉国土告字[]1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玉门市人民政府批准,玉门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位于玉门新市区第三小学北侧、石油大道东侧、风光大道西侧,地块编号:GP-45号的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规划指标及竞买保证金 二、竞买人范围: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体竞买。有下列情况的,不得竞买:1、欠交土地出让金的;2、有违法用地行为的。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有关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情况和具体要求,申请人可于年6月8日至年6月28日到玉门市国土资源局室(地点:玉门新市区广场路10号)进行咨询及现场踏勘。 五、申请人可于年6月19日至年7月6日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其截止日期为年7月6日11:00分(以资金到帐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六、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年7月6日17:00前确定其竞买资格,并根据报名人数确定出让方式。报名人数不足3人者以挂牌方式出让;报名人数达到3人或3人以上者以拍卖方式出让。 七、出让时间及地点 1、挂牌时间及地点:年6月29日至年7月9日16:00,报价时间为挂牌期间每天9:00—11:30,15:00—17:30(报价截止7月9日16:00),报价以填写《公开竞买报价单》方式报价,报价地点为玉门市国土资源局室;挂牌时间截止时,仍有两个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拍卖时间及地点:年7月10日10:00玉门市市民中心 八、其他有关事项,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须知》。 九、竞买保证金缴纳: 收款单位:酒泉市拍卖行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酒泉分行营业室 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