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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自愿从事司法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士官可放宽到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国家承认的学历。
3.年龄为18至30周岁以下(即年5月30日至年5月30日期间出生)的男性公民,其中退伍军人、警校毕业生、熟悉警务工作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4.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双侧矫正视力达到4.8以上。无残疾、纹身、疤痕等特殊印记,无肢体功能障碍,无传染性疾病,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5.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无违法犯罪记录。
6.具备与招聘岗位相匹配的其它条件。
二、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个人报名、资格初审、综合考试(包括笔试、面试、体能)、健康体检、政治审查、公示试用等程序进行。 (一)个人报名 报名人员如实填写《玉门市人民法院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并将本人户口簿、二代身份证、最高学历毕业证书、报到证(退役军人须提供服役及退役相关证件证明材料)等个人资料在年5月28日前到玉门市人民法院政工科报名,联系人:李银堂,联系,。 (二)资格初审 对报名人员的个人情况、综合条件进行初步的资格审查通过后,通知报名人员提交书面报名相关材料,并组织进行综合考试。 (三)综合考试(分)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察内容为时事政治、法律法规、警务常识等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占考试成绩40%。 (2)面试:由市法院组织人民开展面试工作,面试成绩占考试成绩30%。 (3)体能:重点测试中长跑(男子0米,女子米、)、短跑(4×10米)、俯卧撑、深蹲起、原地摸高等,体能测试成绩占考试成绩30%。 三、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公示后由市法院党组研究先行试用,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签订劳动合同(一签3年),月工资元(含五险),单位缴纳五险,咨询 PS:复制链接到浏览器可直接下载文件 版权声明: 赞赏 |